宏泰薰衣草又喊漲、保戶組自救會抗議 金管會:將依規審查

▲宏泰人壽大樓。(圖/宏泰人壽提供)

▲宏泰人壽「薰衣草保單」漲1.5倍,引發保戶不滿。(示意圖/宏泰人壽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今年宏泰人壽遵守「薰衣草條款」提前3個月告知保戶要漲保費,但調幅比原始費率高了1.55倍引發保戶不滿,組成自救會,金管會今(22)日表示,此案採備查制,會走事後查核程序,若宏泰人壽未違反其中一項規定,就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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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官員指出,宏泰人壽薰衣草保單是保證續保但不保證費率,也就是說這種商品性質可調整費率,此次宏泰人壽調整費率屬於備查方式送審,會走事後查核程序,有關程序的問題,金管會先前已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增訂費率調整控管機制,要宏泰人壽審視調整保費需有三個依據。

第一,引用的經驗資料要優先採用公司本身,最近三到五年的統計,也要參考國內,若有引用國外,也要確實了解原始資料是如何算出來的?且保險業應在費率調整前,以新費率計收保費時點的3個月前必須通知要保人費率調整內容,並要求所屬人員及合作銷售通路充分向要保人說明,若宏泰人壽未違反其中一項規定,就會依法處理。

去年才被金管會開罰120萬的宏泰人壽薰衣草保單又調漲,讓保戶氣得自組自救會並提出兩點指控薰衣草,第一,不符合「新型態保險商品經主管機關核准逾一年,或已核准達三張」,且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始得銷售。

第二,僅以備查制送審,如此規避應有的審查便宜行事,金管會應徹查究責。另,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15條第一項,又依第20條第1項,其實,薰衣草費率調整屬修改費率釐訂中的重大變更,「必須申請核准,而非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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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強調,宏泰不斷藉由客服人員、業務員、銷售通路以「金管會已同意、通過、核准」等消息要保戶接受漲價,金管會若允許,對保戶的權益實屬侵害。

針對自救會的指控,宏泰人壽強調,「調費皆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以金管會調費回覆為準,但針對網路上諸多不實言論,如稱本公司有詐欺、養套殺、蒙騙保戶、金管會已經核准調費等語「已嚴重損害本公司商譽」,他們也要特此嚴正澄清,以正社會視聽,另就持續違法散布誹謗文字者,將蒐集相關事證並進行法律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