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豐建言:新增人才培育支出投資抵減 經長:跨部會評估

▲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蔡政府力推「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的立法,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今(30)日建議應新增人才培育支出投資抵減;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產創條例的立法及修法,涉及國家整體政策發展與財政情況,經濟部將收集各界意見,並與財政部做相關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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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會今日召開例會,理事長林伯豐提出三點建議,包括:一、積極推動「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的立法,並擴大適用的範圍。另外,應修正產創條例,新增人才培育支出投資抵減;二、協助大學成立半導體學院;三、帶動中小企業進入半導體產業的生態系。

經濟部長王美花回應表示,「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的立法精神,旨在扶持具國際重要關鍵地位的產業發展,除了半導體產業外,包括電動車、5G等產業均能適用,立法條文已有針對研發及先進設備的投資抵減,至於是否新增培育人才的投抵,涉及國家整體政策發展與財政情況,經濟部將收集各界意見,並與財政部做相關的討論。

另外,九合一大選落幕,民進黨大敗,外傳明年一月將內閣改組,經長去留備受關注;對此,經長王美花於受訪時表示,個人擔任公務員已經超過四十年,針對是否留任,她低調表示:「我的職位由長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