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貪污3600萬遭起訴 中油:10萬內小額採購案加強稽核

▲台灣中油開設企業誠信與廉政風險相關課程,加強內稽內控 。(圖/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嘉義營業處)

▲台灣中油開設企業誠信與廉政風險相關課程,加強內稽內控 。(圖/中油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基隆地檢署今(1)日依貪污罪起訴石門供油中心張姓採購業務,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約3600萬元;對此,台灣中油發言人張瑞宗表示,已將張姓採購調離原職、涉案廠商終止契約,未來會將10萬以內的小額採購案列入稽核計劃的重點項目,每年實施專案查核防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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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今日表示,台灣中油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石門供油服務中心負責採購業務的張姓男子,自90年6月起至今年6月間負責油罐車、氣槽車維修保養標案之採購、經辦、驗收及核銷等工作,見其業務採購金額龐大,有利可圖,以向多名廠商要求以當月撥款金額10%至24%不等之成數作為賄賂及回扣數額。

依據內部查核結果,台灣中油副總經理張瑞宗指出,此弊案發生的最主要原因在於涉案員工與廠商以副廠零件取代正廠零件,同時浮報採購金額,以獲取不法所得;中油目前已終止有問題的合約,向涉案廠商求償,並於內部規範油罐車須於原廠辦理保修保養。

中油發現,這件弊案的漏洞在於金額在10萬以內的小額採購案,核定權限僅涉案員工之上級主管一人,未來將要求油罐車維修零件須提供出廠證明、保固書及品質保證書,同時在制度面明訂單位內的工程師須每天查核,更上層的主管則須每周進行查驗,以杜絕弊案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