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顧客戴口罩遭攻擊身亡 勞動部:已與超商業者達成4大共識

▲勞動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勞動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針對日前媒體報導,去年11月桃園超商店員因勸導顧客戴口罩,引發暴力攻擊身亡案件,勞動部表示,已與超商業者達成4大共識,若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辦理,處以最高3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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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該事件發生後,立即邀集各大超商等零售業者,召開「預防職場暴力精進措施研商會議」,並於會議中達成4大共識,包括業者應全面檢討夜班員工保護措施,並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員工若遇暴力攻擊事件,可自行退避,無須承擔財物損失之賠償義務;各營運據點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並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員工相關教育訓練;對於遭受傷害之員工,提供必要之補償及協助。

勞動部指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對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預防,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並依規定建立預防職場暴力機制、危害風險評估及事件處理程序等措施。

為使雇主強化夜間工作之危害預防與管理,勞動部整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現有相關規定,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強化職場暴力的風險評估及夜間工作安全衛生之重要查核事項,並宣導週知及提供查核表供事業單位依循,以增進勞工於工作場所夜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

為督促事業單位落實相關規定,勞動部已將夜間工作納入111年專案檢查對象,包括連鎖零售業超商、餐飲及旅宿業含飲料店、育樂場所KTV、加油站、量販店及倉儲物流業等,並責成勞動檢查機構派員執行夜間檢查,以實際查察夜間工作現況,若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辦理,即處以新臺幣3萬到30萬之罰鍰。勞動部將滾動檢討各項作為,以精進職場危害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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