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出清紫光集團持股 經濟部:未經申報投資「還是會罰」

▲▼紫光,半導體。(圖/視覺中國)

▲富士康釋出紫光股權。(圖/視覺中國)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鴻海(2317)16日深夜無預警發出重訊,宣布富士康釋出紫光股權,處分總金額53.8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40億元),對此經濟部今日指出,先前未經申報投資,還是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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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鴻海集團表達出清中國紫光持股一事,經濟部指出,先前的投資案仍在審查過程中,投審會下週一將請鴻海提出完整說明,若已完全出清中國紫光的持股,就沒有投資行為改正的問題。先前未經申報投資的事實,仍將按照公式試算金額後依法裁罰。

重訊揭露,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微興基金以不低於人民幣53.8億元或支付時晟粵廣州(簡稱晟粵廣州)淨值對應興微基金所持份額價格或各方另行一致同意的其他價格最高者,將所持48.91%晟粵廣州全數處分予煙臺海秀積體電路產業投資中心,處分後,興微基金對北京智廣芯控股有限公司及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持有之股權為0%。

鴻海指出,這項交易另有附帶條件,交易支付時間必須紫光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估值報告出具後但不晚於2023年3月15日前,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3.8億元或屆時晟粵廣州淨值對應興微基金所持份額價格或各方另行一致同意的其他價格的最高者。

鴻海也發聲明表示,先前工業富聯基於財務投資考量,透過興微基金「轉投資」晟粵(廣州)、再轉投「北京智廣芯」,最終投資紫光案,因時序已屆年底,程序上尚無法定案。為避免此案延宕而可能產生的諸多不確定性,或影響後續投資布局與資金運用彈性,興微基金將轉投資晟粵(廣州)全數合夥份額,轉讓給煙臺海秀積體電路產業投資中心,待轉讓完成後,工業富聯將不再間接持有紫光集團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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