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出清紫光持股「投審會要追」 未事先申請投資確定開罰

▲經濟部投審會要求鴻海集團說明出清對紫光集團持股之進度。(圖/記者湯興漢攝)

▲經濟部投審會要求鴻海集團說明出清對紫光集團持股之進度。(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鴻海集團上周公告處分紫光集團所有持股,引發各界關注,經濟部投審會今(19)日表示,已聯繫鴻海集團進行了解,要求鴻海說明該持股目前處分情形,如果已經全數出清,也將要求鴻海提供出清證明文件,而鴻海先前投資未事先申請亦確定開罰,罰鍰金額依法規自5萬元至上限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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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集團今年7月透過旗下工業富聯入股紫光集團,惟向經濟部遞件申請審查後未有審查結果,鴻海集團於16日晚間公告,旗下工業富聯處分投資中國大陸紫光集團,處分後間接對紫光集團持有股權為0%。

經濟部投審會發言人呂貞慧表示,鴻海集團先前的投資案仍在審查過程中,對於鴻海集團先前發出的公告,今日已聯繫鴻海集團請其提出完整說明,進一步了解鴻海對於紫光集團的持股是準備出清或是已經出清,並要求鴻海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呂貞慧指出,如果鴻海集團正準備出清對紫光集團的持股,官方將要求鴻海說明預計完成的期限,若已完全出清該持股,就不存在投資行為改正的問題,但鴻海先前未經申請投資的情況,經濟部投審會仍將按公式試算罰鍰金額後依法裁罰。

依據經濟部投審會規定,涉及晶圓代工、IC設計等敏感項目赴陸投資,且投資金額達5000萬美元,依規定須事先取得投審會核准;至於鴻海未事先申請的罰鍰金額, 官員指出,依法規裁罰的最高上限為2500萬元,並非本投資案實際裁罰上限,由於罰鍰金額計算方式複雜,實際罰鍰金額須待公式精算後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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