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明年1月申報扣繳憑單 勞保局:員工自提金額應全扣除

▲勞保局。(圖/記者廖婕妤攝)

▲勞保局。(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2022年即將結束,事業單位將在明年1月申報員工今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勞保局提醒,申報時應將勞工於該年度內個人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金額,自其給付總額中全數扣除,避免勞工多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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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勞保局表示,事業單位向國稅局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於年度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全數扣除該自願提繳之金額。

勞保局舉例,勞工今年度每月工資總額為4萬元,提繳工資歸級為4萬1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則今年度薪資所得為4萬元X14個月,共計56萬元;另員工今年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歸級的4萬100元X6%X12個月,為2萬8,872元,因此事業單位為勞工開立的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53萬1,128元(56萬元-2萬8,872元)。

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10月止,個人自願提繳為98萬1950人,占13.21%,已高於去年的11.52%,整體共743萬3349人。跟去年比較,整體已成長17.65%,其中29歲以下成長率18.52%,高於各年齡總平均的成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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