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國庫去年超徵4500億元稅金,行政院長蘇貞昌昨(3)日定調,預計將其中的1800億元以發現金方式與全民共享。「還稅於民」話題吵不完,就有網友發文直呼,既然是稅收超徵,沒繳稅的人為什麼可以分到現金?結果話題一出,卻被眾人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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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網友在PTT的Gossiping板上,以「沒繳稅的人還可以分現金,是不是很爽」為題發文,提到超徵的稅金要發還給全民,但有些人明明沒出錢,結果稅收超徵卻可以分錢,這樣沒繳稅的人是不是很爽?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小黃、計程車都沒繳稅啊」、「夜市、小吃攤、台南巷口不開發票小吃」、「真的蠻不爽的,超收第一來自所得稅,這部分應該退稅,如果不退,我也希望用在低收入家庭方面」。
不過多數網友則表示,「你以為沒繳稅?有拿發票就是在繳稅」、「你的消費行為都在繳稅啊」、「有消費的人都有繳稅啊,誰會沒繳稅」、「我買東西就去繳稅了啦,去看看稅收來源」、「有沒有一種可能,稅金不只所得稅」、「你買東西都不拿發票喔」、「房屋稅、牌照稅、燃料稅、所得稅,很難繳不到稅」、「連6歲小孩去超市買飲料都要繳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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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所謂「稅收超徵」是指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的金額,針對超徵的4500億元稅金,扣除應分配給地方政府的700億元,中央可運用3800億元,其一,用1000億額外撥補勞保和健保基金財務缺口,並增加電價補貼;其二,用1000億啟動第一波「加強韌性經濟方案」的7項措施;最後剩下1800億的部分,則是「發現金」來作為全民共享的方案。
此外,國民黨議員徐弘庭指出,過去稅收超徵多與土地增值稅有關,但因為疫情改變社會結構,過去兩年主要的超徵來源有二,第一個是營業所得稅,主要來自航運三雄及半導體;第二個為證交稅。至於台灣繳稅的企業前三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金占總稅收10%;前百分之一的企業繳了總稅收75%;最後是綜合所得稅,10%人繳了80%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