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春節想搶賺錢,除了短期打工、擺地攤外,若工資能加倍,不少人也願意犧牲團圓時間正常上班。根據求職網站調查,若除夕到初三薪資加倍,有86%勞工願意上班,有近75%企業還會加發紅包,但平均預算僅1302元,低於勞工期望的2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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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有高達68.1%勞工曾在除夕到初三期間正常上班;其中又有76.6%表示有因此被家人抱怨過。
yes123求職網調查顯示,除夕到初三如果需要上班,有25%的人希望老闆能加發3000元以上的紅包補償,平均期盼能拿到2020元。
進一步調查顯示,若工資多一倍,有86%的人願意在除夕到初三正常到班;若是兼差打工、時薪多一倍,更有高達93.9%的人願意去打工。
至於資方部分,有42.1%企業除夕至春節期間有兼職人員的僱用需求;時薪上限平均可達211.2元,約為基本工資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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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除夕到初三,有63.7%公司會補償兼職人員紅包,平均有883元;相較之下,有74.6%企業在這四天,會加發紅包補償正職員工,但平均預算為1,302元,明顯低於員工的期望值2,020元,落差高達35.5%。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認為,連續三年受疫情影響,加上面臨通膨壓力,勞工可能對企業加薪這件事,已經感到絕望,而且還要擔心過年期間的開銷。所幸受惠「邊境解封」與「春節十天」連假效應,預期內需產業的兼差機會,有望較去年增加;搭配時薪提高等誘因,不少人寧可犧牲與親友團圓時間,選擇兼差打工,拚點錢補貼家用。
楊宗斌也指出,其實「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國定假日,企業應給勞工休假,若要求員工上班,應加倍發工資,或取得員工同意調移放假。此外,若適逢勞資雙方約定的休假日或例假日,應給予補休。
楊宗斌進一步表示,至於採「時薪制」的勞工,如果在「除夕到初三」工作,雇主同樣要加倍發給工資:例如兔年過年聘用的「臨時人員」,假設原本是給基本工資的時薪176元,一旦碰上這四天,時薪就要變成352元;同時資方「不能變相」主張,已經以加發紅包取代工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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