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國泰蔡家的萬寶開發借81億買泰山釋出的全家股票,引外界質疑踩到產金分離的紅線,金管會今(17)日表示,其持有全家股權占該公司資產比率不到5%,尚不影響該公司財務狀況,應不致有產業經營風險波及金融控股公司、經濟力量不當集中或不利於金融機構,因此,尚無違反產金分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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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官員指出,關於國泰金控大股東萬寶開發(持股15.86%)買受泰山處分之全家持股,占全家持股19.4%一案,本會已於本月初邀請萬寶開發到會說明,該公司表示本次投資為單純財務性投資,對於未來是否會繼續增加對全家持股,及於全家本屆董事任期屆滿後是否會考量指派董事,目前均無規劃或想法。
且其持有全家19.4%股權,相較於全家最大股東日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股權,該公司持有全家股權不到五分之一,故對全家並不具有控制力。另外,也無由全家與國泰金控集團作商業上合作的規劃。
官員表示,考量該公司持有全家股權占該公司資產比率甚低,也就是不到5%,尚不影響該公司財務狀況,應不致有產業經營風險波及金融控股公司、經濟力量不當集中或對金融機構造成不利影響之虞,故該公司目前持有全家股權尚無違反產金分離原則。
但官員強調,本會已請該公司未來如有增加對全家控制力的規劃,應先與本會溝通,至於增加的定義,官員表示,「只要和現況不同就要跟金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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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也強調,對於金融機構大股東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原則上並無須本會審核,僅對於投資屬於重大、可能有涉產金分離原則時,才會進行了解。
而萬寶開發買受全家股權一案,金管會係因萬寶開發為國泰金控最大股東,且其本次買受全家股權之數額較大,考量國泰金控及全家在金融業及零售業之市占率均為業界前三大,故就萬寶開發在全家之控制力情形予以關切。因此本案係屬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