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審議 台台併、遠亞併2大電信合併附帶條件過關

▲▼NCC大樓。(圖/記者陳世昌攝)

▲NCC大樓。(圖/記者陳世昌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18日上午對「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案」、「遠傳併亞太電信案」進行最終審議,2案審議焦點都在合併後使用頻段「超頻」的部份是否需收回?由於收回與否都找得到法源依據,就看NCC怎麼解釋,外界傳出NCC將以附款同意合併,即要求台灣大、遠傳在2024年6月底前繳回、交換或交易等方式改正才得以合併。

針對外界傳聞,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18日上午尚在審議中,最終結果預計下午3點公布。中午過後,傳出NCC已正式許可2大合併案,至於詳細附款條件結果將在下午對外說明。

NCC說明,此2案仍需公平會審議許可後,才算是完成合併申請許可。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合併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2022年2月10日、3月23日向NCC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