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券放空」飆股東哥遊艇慘賠700萬! 金管會:當沖須留意三件事

▲台中輕生港務警疑因「無卷放空」東哥遊艇失利。(圖/翻攝自官網)

▲台中輕生港務警疑因「無卷放空」東哥遊艇失利。(示意圖/翻攝自官網)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近日台中一位港務局員警,疑似股海投資失利尋短,有網友在臉書上分享疑似這位員警崩潰尋短的主因,就是「無券放空」近期飆股東哥遊艇,也讓市場掀起是否不該收取借卷費用等討論,對此,金管會的說法是,券商是按照契約規定收費,投資人當沖前要留意三件事,其中一件是留意自身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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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現行《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第10條第1項,證券經紀商應先分別與出借有價證券的客戶,或他家證券經紀商及借入有價證券之委託人簽訂「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借貸契約」。

證券經紀商並應開立「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專戶」,才可辦理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借貸相關業務。

契約內容至少應載明第一、借券期間:於證券經紀商強制買回並完成交割後返還;二、手續費費率及借券費率;三、權益補償;第四、客戶資料之處理。

也就是,「要借卷,須跟經紀商簽約」。第二,契約內容明定,借貸的錢要於證券經紀商強制買回、完成交割後返還,借貸期間為借券期間,借戶要在成交日起算1個營業日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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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實務上是用營業日,不會說用放假進行回收,如果不能當天完成,會延到作業完成日為止,此事件爭議在於年節很長,根據相關報導,這位借戶是在過年前的交易日做當沖但不能回補,故延伸借卷費用,意即券商是按造營業日所計算和收取。

金管會提醒投資人,做當沖交易的時候要評估自身財務、投資經驗,以及股價波動恐面臨違約和延伸借卷費用等風險。

針對台中港務局員警投資失利慘賠700多萬走上自殺一途,粉絲團《William Feng 的操盤筆記》透露,近期注意到網路流傳的一張圖片。

上頭寫到:「1/17封關日無券放空東哥遊艇 60張,當天被鎖漲停,1/30開紅盤日又跳空,鎖漲停沒補到,1/31 開盤才被券商強制回補,價差+借券費賠了700多萬。」引發網友想到輕生的台中港務局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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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該粉絲團也表示,看起來欠款金額和單據相差甚遠,並非同一人,「請各位不用把兩件事聯想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