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董事改選提名名單出爐 公司派獲二機構掛保證

▲飲料大廠泰山企業總部。(圖/泰山提供)

▲飲料大廠泰山企業總部。(圖/泰山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泰山經營權之爭延燒,泰山獨董陳敏薰、杜英達將在3月16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外傳董事提名名單共有三組人馬,除公司派、市場派足額提名外,前泰山副董詹晉嘉亦提名4席董事(含1席獨董),形成22人搶9席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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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媒體報導,泰山公司派足額提名6名董事,包括以至登投資提名詹景超、陳諾樺;另有詹凱閔、詹謹鴻等家族成員與鴻強投資提名詹皓鈞、王添盛;獨董方面,提名三位具法律背景的顧啟東、黃慧萍、范國華。

市場派亦足額提名,龍邦旗下保勝投資提名泰山現任董事劉偉龍、韓泰生、國寶服務董事長湯順甄、瑞助營造總經理徐美玉、龍邦副總李淑惠與律師劉煌基;獨董方面,包括杜英達、吳臾夢、蕭勝賢。

媒體報導指出另有第三組提名名單,董事名單包括二位詹家成員:前泰山副董詹晉嘉、詹家綺,以及曼都國際董事袁孝椿,並提名致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陳威宇擔任1席獨董。

不過,泰山公司派先前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禁止召集股東臨時會的假處分聲請,商業法院預計下周開庭審理,另外金管會證期局與投保中心亦接連向泰山獨董發函,可能為3月16日泰山股臨會增添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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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取得金管會於2月13日對陳敏薰發函,要求陳針對召開股東臨時會前的審計委員會發函時間點做出說明,以釐清召開股東會的爭議。

金管會証期局認為,陳敏薰違反證交法多項條款,要求陳敏薰應在公文到起7天內提出說明,否則將依法開罰。

針對獨立董事將於3月16日召集股臨會全面改選董事,投保中心表示,獨立董事雖有召集股東會之權限,且依該獨立董事表示有經審計委員會決議,惟依公司法第220條規定,於召集時仍應考量公司利益及召集之必要性。

為維護股東權益,投保中心已函請該獨立董事就召集股東臨時會之必要性予以說明,若評估後仍具必要性,則請於股臨會上向股東說明清楚,俾供股東行使股東權之參考,並籲請獨董應維持其獨立性,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善盡其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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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強調,對於經營權之爭,投保中心一向秉持中立立場,不涉入其間紛爭,然要求雙方遵守法令,對於惡質之經營權爭奪手法非常不認同,將密切注意事件發展及後續股東會開會情形,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對於獨董杜英達、陳敏薰於14日共同發出聲明稿表示,將盡速召開股東臨時會,公司改革勢在必行;泰山公司派於當日晚間亦發佈聲明表示,獨董近日未專注公司內部狀況而有誤解,甚至顛倒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