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今(8)日表示,想進口中國大陸爭議3寶(螺螄粉、魔芋爽、黃飛紅)、印花床單可以,但須具備貿易局專案輸入許可證、通過審驗、取得同意「3文件」才可放行,否則恐沒收,還得付貨物價值乘以1.5倍罰金,入境旅客是可以攜帶回台,但有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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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今日表示,如果是要進口管制輸入大陸物品的,除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文件外,尚應依貨品主管機關所訂輸入規定,取得該主管機關同意文件,方得輸入,以免受罰。
關務署官員說明,進口中國製像是螺絲粉等中式麵條、寬平麵條及米粉條等粉條類產品,都屬於管制輸入大陸物品項目,且涉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主管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應符合該署輸入查驗規定。
中國大陸製紡織品,例如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也屬管制輸入大陸物品項目,並涉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管之商品檢驗法,應符合該局應施檢驗規定,「須取得貿易局專案輸入許可證,還要通過貨品主管機關審驗並取得同意文件才能進口。
官員也分享,倘經海關查獲未經同意輸入管制大陸物品者,均移請貿易局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處停權或廢止廠商登記資格;若未取得其他主管機關同意文件,亦將移請相關機關依其主管法規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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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呼籲,想進口中國大陸製物品前,先至貿易局官網查詢該貨品是否屬大陸物品不准進口品項及所涉輸入規定,並事先向該貨品相關主管機關申辦同意文件,以避免違規受罰。
入境旅客可攜帶自用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自用藥物、環境及動物用藥,像是農畜水產品類,食米、花生及蒜頭(限熟品)、乾金針、乾香菇、茶葉等都不得超過1公斤。
干貝、鮑魚乾、燕窩、魚翅各限1.2公斤,農畜水產品類限額6公斤,罐頭類限制各6罐,鮮果實完全禁止攜帶。
關務署表示,以上是「入境旅客攜帶限額中國食品」可不用申報直接入境,若不清楚數量與品項是否要申報,可詢問海關,只要切記不要超過規定數量,如果超過,是會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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