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可領生育給付? 勞保局:產後5年內都來得及

▲嬰兒。(圖/免費圖庫PAKUTASO)

▲未婚生子也可領勞保生育給付。(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隨著社會風氣越來越開放,不少人選擇不結婚或是晚結婚,不過若是未婚生子,是否同樣可領取勞保生育給付?勞保局表示,只要提供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就可申請,且生產後5年內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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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表示,生育給付是提供女性被保險人的生育補貼,若是未婚生子,新生兒的出生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沒有記載生父姓名,被保險人還是可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只要提供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就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若是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則免附證明。

勞保局說明,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或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前2項規定得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皆可請領勞保生育給付。

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予生育給付60日;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此外,依勞保條例規定,只要在2010年12月21日後分娩的女性被保險人,在分娩後5年內,都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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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注意的是,全民健保開辦後,所有產檢及生產醫療費用都由健保支付,因此勞保便取消分娩費給付。也就是說,若是女性被保險人生產,僅可請領1個月生育補助費,若是男性被保險人的配偶生產,因為分娩費已取消,也就無法領到任何生育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