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以後過世也可領6000! 遺屬可到郵局代領

▲▼蘇貞昌宣布開春後全民發現金,每人6000元。(示意圖/記者林振民攝)

▲6000登記入帳起跑,3月22日以後過世遺屬可代領。(示意圖/記者林振民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6000元領取期限擬至10月底,財政部今(21)日表示,22日(含)以後過世的民眾,若符合領取資格,權利不會隨死亡而消失,遺屬可到郵局代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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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發6000元共有5種領取管道,想直接讓錢匯進戶頭的民眾可上網登記(https://6000.gov.tw),可選「登記入帳」方式,於22日至26日採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尾數分流登記。22日可登記尾數為0、1。

此外,財政部表示,普發現金登記開始日(含當日)後過世的民眾,仍可由遺屬在郵局代為領取款項,也就是說,22日(含)以後過世者,仍具備領取6000元資格。

財政部指出,已過世民眾的遺屬需先電洽1988專線,待1988專線確認已歿民眾符合領取資格後,財金公司依1988專線提供的資料,傳真至代領人的指定郵局,協助遺屬領取款項。

財政部說明流程,首先,已過世民眾的遺屬需先電洽1988專線,1988專線人員將確認已過世民眾尚未領取現金且為112年3月22日 (含)後亡歿,並請遺屬提供已歿者的死亡證明及身分證明文件給1988,確認遺屬(代領人)領取現金的指定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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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1988將協助把相關資訊交給財金公司進行系統註記,後續1988將通知遺屬至其指定郵局領取現金。

財政部表示,已過世民眾的遺屬,需攜帶亡者死亡證明、身分證件、代領切結書、代領人身分證明正本文件,至指定郵局領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