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領9.5萬! 勞動部「職能復健津貼」最長補助半年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組長劉約瑟。(圖/記者廖婕妤攝)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組長劉約瑟。(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災保法自去年5/1上路,為協助職災勞工儘早重返職場,勞動部訂有相關補助辦法,提供符合條件的雇主及職災勞工申請輔助設施補助、職能復健津貼及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勞工補助,其中職能復健津貼最長可領180天,最多可拿逾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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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組長劉約瑟說明,職災勞工發生職災後,可至「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或「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獲得相關傷病診治及重建服務,依個案狀況進行評估及生理、心理強化訓練,提升災後工作能力,協助其重返職場。

職災勞工在完成訓練後,可提供完訓證明等相關資料,向各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職能復健津貼補助,以最低基本工資6成除以30天算出月額,每日補助528元,接受強化訓練有幾天就補助幾天,最高可申請180天,金額可達95,040元。

劉約瑟指出,災保法自去年5/1開始上路,職能復健津貼從去年5/1一直到今年4/7,職災勞工有來申請件數共72件,金額大約54萬元,看天數有多少天,照日額發給。

針對事業單位部分,劉約瑟說,雇主若有提供職災勞工必要之輔助設施、工作條件改善及調整工作方法等需要,也可至「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獲得客製化的輔助設施評估報告,並在提供輔助設施後90日內,向各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輔助設施補助,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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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約瑟提到,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目前認可達28家醫院,今年還有3家來申請,通過後將會達到31家。

另事業單位若繼續僱用其職災失能勞工或其他單位職災失能勞工,穩定就業達6個月以上,將按其僱用人數、職災勞工失能等級及平均月投保薪資部分比例,發給事業單位僱用補助,最長補助12個月。

勞動部呼籲,希望透過政府相關的津貼補助,協助職災勞工儘早復工,並促進勞資雙方攜手合作,共同開啟重返職場之路,職災勞工或事業單位如有申請需求,可逕洽各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