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禁用?營業秘密新挑戰

▲營業秘密法產學座談會             。(圖/記者蘇位榮攝)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新科技影響人們生活、產業發展和法制環境,當網路成為生活一部份;大數據對企業保有營業秘密形成挑戰。例如TikTok/抖音在全球風行下,除了美國禁用外,依4月5日外電報導,英國主管機構資訊委員會(ICO)調查,發現2018到2020年TikTok違反資料保護法,未經父母同意使用13歲以下兒童的個資,處以1270萬英鎊罰款。

根據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收集研究,印度已全面禁用中國59種APP應用程式,包括TikTok、微信和UC瀏覽器等。主要動用「資訊科技法」第69A條。而美國嘗試援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禁用TikTok,但至今因為沒有一般性個資保護法規,除了公部門禁用外,是否及於民間禁用,社會意見正反不一。不過川普政府期間曾有「華為禁令」、「TikTok禁令」等,拜登政府上任後,因為法院有一部分的判決指出行政部門違法,於2021年6月撤銷了該二個禁令和其他中國軟體禁令,包括支付寶、CamScanner、QQ錢包、騰訊QQ、 微信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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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如此,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並要求字節跳動公司出脫TikTok公司股權的命令。可見此一禁用與否的問題,在美國還在發展中。

至於歐盟態度,官方一律禁用,並展開調查TikTok是否侵犯個資,主要關切的本質有三,一是國安考慮,會不會造成官員個資或政府資訊外洩;二是影響民主選舉,利用扭曲的訊息影響政局;三是消費者保護,擔心消費者個資保障不足。

這些討論,楊智傑在4月7日的演講「印度、美國、歐盟禁用TikTok的國安、資安爭議」將有詳細說明。

我國產業間諜影響各行各業,特別是洩漏營業秘密至中國競爭者,影響產業發展,國家安全法和兩岸條例在2022年針對外國勢力有系統收集台灣公私部門情報,強化管理和處罰;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有各黨提案。均顯示此一問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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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技與營業秘密、國安資安法制」公益演講,共有六大主題討論營業秘密,在台北市仁愛路一段17號10樓青少年育樂中心大樓舉行,邀請第一線執法檢調人士、高科技IP訴訟律師和學者專家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