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茵指控新光金「財團操控媒體」 李紀珠律師5大聲明回應

▲▼金管會召開「壽險業負責人座談會」,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李紀珠。(圖/記者湯興漢攝)

▲新光銀行副董李紀珠被指控,試圖透過訴訟戕害媒體自由,她的委任律師發表5點聲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立委林楚茵3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5月3日是國際新聞自由日,新光銀行副董李紀珠卻試圖透過訴訟打壓媒體,對於個別記者提告,上演大鯨魚壓逼小蝦米,讓韓劇《造后者》財團操控媒體的劇情在台灣真實上演。對此,李紀珠委任律師在臉書發表5點聲明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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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楚音。(圖/ETtoday新聞雲攝)

針對林楚茵的指控,李紀珠的律師提出5點聲明回應,聲明全文如下:

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其重要的意義,應在於協助記者挖掘真相;而非放任記者濫用自由,刻意利用媒體工具杜撰及散佈不實之訊息,甚至逃避司法,未免社會大眾被誤導,茲說明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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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李勝彥先生對李副董事長(李紀珠)之詆譭,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他利用媒體、股東會惡意散布之不實內容,皆分別早已遭新光金控以正式公開資訊予以駁斥,主管機關也曾公開澄清;甚至李勝彥先生對李副董事長所提的法律告訴,全都敗訴。

簡言之,不論是司法機關針對李勝彥先生提告李副董事長的之偵查結果,抑或新光金控的正式公告,或者是主管機關的公開聲明,「均在在證明李副董事長並無任何不當或不法行為。」然而,李勝彥先生仍就其明知不實之內容,不斷惡意散布,攻訐李副董事長,李副董事長已經給予李勝彥諸多機會澄清,然而李勝彥先生依然故我,李副董事長只得透過司法程序,要求李勝彥先生還個人清白,及追求社會正義,實已仁至義盡,且屬天經地義。

二、李副董事長對李勝彥先生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訴,分別由地檢署及法院受理後,刑事部份,由於李先生在檢察官偵查期間,不幸往生,偵查因而停止,但並非檢察官認為李勝彥沒有構成犯罪。有人刻意將其扭曲為李副董事長對李勝彥的刑事告訴,被地檢署「判決」不起訴敗訴,實屬惡意誤導。

其次,在民事部分,是被告李勝彥先生之配偶及子女承受訴訟,因此,法院依法當然是繼續審理,李副董事長並無所謂追加提告李勝彥配偶及子女乙事,有人明知事實為何,卻刻意扭曲,實居心叵測。

再者,長期活躍於政治團體及政治活動,並擔任秘書長的李勝彥夫人,對於李勝彥悪意詆毀李副董事長之行為,亦參與頗深,不論在股東會、監察院等李勝彥詆毀李副董事長的場合,皆可見其身影。

▲李紀珠被林楚茵指控,試圖透過訴訟打壓媒體,對於個別記者提告。(圖/記者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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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有甚者,應讓社會更多大眾知悉的是,在李勝彥先生莫名針對李副董提出刑事告訴之過程中,李勝彥先生為達干擾或影響主管機關秉公處理之目的,甚且至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及監察院提告金管會官員,甚至連基層科員亦不放過。

此外,李勝彥先生亦曾向司法機關或金管會提告新光金控公司董事長許澎、新光人壽公司董事長潘柏錚、公司多位董事、公司法務長、法務人員及人力資源部人員等,指控涉犯偽造文書、詐欺、背信、圖利或偽證等罪嫌,甚且要求金管會接管新光金控公司以及立即解除新光金控公司許董事長、法務長、新光人壽公司董事長等人職務。李勝彥先生以上行徑,無非是希望藉由施壓行政機關及李副董事長原任職公司相關人員,以達成其污衊李副董事長之目的。

四、李勝彥先生的突然往生,雖令人遺憾,但其惡意詆毁而見諸於媒體多達百則之錯誤報導,以及受其誤導者而對李副董事長產生之錯誤印象,並不會因其逝世而自然消失或被釐清,這對李副董事長將是長遠的傷害及極大的不公平。既然李副董事長已經給李勝彥多次澄清機會,但其仍依然故我,而李勝彥夫人亦已承受訴訟,那麼就應坦然面對司法之檢視,而此亦才符合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之真諦—「真相永存」。

五、最後藉由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對於勇於追求真相、堅守記者的職責的記者們,致上誠摯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