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萬綜所稅申報戶注意!會計師:4類所得「最雷」 漏報照罰

▲今年報稅最後一天,圖為台北國稅局。(圖/記者吳佳穎攝)

▲綜所稅申報開跑,會計師曝最雷4類所得。(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

又到了報稅季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指出,雖然申報系統不斷精進,民眾愈來愈喜歡以國稅局提供的報稅資料進行申報,但647萬申報戶仍應注意4大類所得因為不屬於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或稽徵機關依規定可掌握並提供的資料,也不算在查調所得範圍內,容易成為申報盲區,被封「最雷所得」,民眾仍應注意,以免遭到漏稅補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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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指出,常見短漏報非屬查調範圍所得,例如海外所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財產交易所得及私人借貸利息所得等,如未符合其他免罰標準,除了補稅外,還會被處罰,應特別留意。

會計師指出,據歷年統計約有7成以上納稅義務人會直接以國稅局提供的所得資料報稅,因未增加或刪改所得、扣除額資訊,大多不會短漏報稅額,縱使產生短漏報所得,惟係屬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或稽徵機關依規定應提供而未能提供之所得資料,將來只有補稅免予處罰。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執業會計師葉建郎舉例說明,股份買賣、以股作價或股份轉換等產生之交易所得,是無法透過國稅局提供,但國稅局透過內部勾稽系統,很輕易能查核漏報情事,例如證券交易稅申報資料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有關投資人明細資料等,再加上近年度證券交易所得課徵多次修正,導致納稅義務人並不清楚部分證券交易所得應申報納稅。

葉建郎進一步說明,如果該股份已發行股票者,非上市櫃與非興櫃公司之股票處分應列入基本所得額計算,加計其他基本所得額後,扣除670萬元按20%稅率課徵所得基本稅額,但屬交易設立未滿5年之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得免予課徵。倘其未發行股票之股權或有限公司出資額之處分,屬一般財產交易所得,應按最高40%稅率課徵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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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葉建郎強調,國稅局除了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相關課稅數據外,還有投資審議委員會等其他部會的系統資料,甚至包括海外地區的交換資訊,近期有納稅人疑似以海外資金繳納保費、購買不動產或現金辦理增資等,被通知到國稅局備詢,因此籲請納稅人應誠實申報並於申報時諮詢專業意見,做好稅務管理,避免未正確申報或計算,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