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婚後一定要合併申報? 一文看夫妻配偶「報稅攻略」

▲今年報稅最後一天,圖為台北國稅局。(圖/記者吳佳穎攝)

▲許多人疑問婚後是否一定要合併申報。(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

綜所稅申報開跑,許多人疑問婚後是否一定要合併申報?財政部表示,綜所稅是家戶申報制,結婚之後就算同一個申報戶,原則一定要合併申報(除非身分變動或其它特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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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財政部表示,以下三種情況是例外狀況:

1.因結婚當年度遇上身分轉換,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可自由決定怎麼報,也就是說,111年度完成結婚登記,今年報稅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

2.符合規定可成為他人的受扶養親屬,例如一方給子女報扶養,另一方自行獨立申報。

3.以上如需分開申報,只要清除配偶欄位的基本資料,系統就不會載入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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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計稅方式部分,所得可分開計稅。納稅義務人及配偶雙方都有所得時,薪資所得及各類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稅,但還是合併申報。

計稅方式有5種,分別是全部所得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細分以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分開計稅)、各類所得分開計稅(細分以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分開計稅),可依所得結構計算並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財政部表示,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試算5種方式,直接以最有利方式申報,民眾不必擔心數學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