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湖山(5701)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及預訂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發言時間 102/07/3116:21:00
發言人 張錦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5-5825789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及預訂減資
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2/07/3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31
2.減資基準日:102/08/0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減資銷除股份,係依102年股東常會決議,經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263號函核准,為辦理換發股票,爰依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
序規定,訂定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二.本公司已發行股票內容變更事項如下: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714,242,420元,
發行股份471,424,242股(普通股415,699,242股及私募特別股55,725,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整,本次減資新台幣2,176,672,8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17,667,285股
(銷除普通股191,937,786股及私募特別股25,729,499股),即每仟股銷除461.7227股,
每仟股換發538.2773股,減資比率46.17227%,用以彌補本公司累積虧損。
三.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253,756,957股(普通股223,761,456股及私募特別股
29,995,50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實收資本額2,537,569,570元。
四.本次換發作業相關日期(期間)擬定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2年9月11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日:民國102年9 月12 日。
(三)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9月13日。
(四)暫停上櫃交易期間:自民國102年9月12日至民國102年9月25日止。
(五)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2年9月16日至民國102年9月25日止。
(六)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9月20日。
(七)新股票換發暨上櫃買賣及舊股票下櫃日:民國102年9月26日。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九)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比例換發新股票,減資後未滿一股
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
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依股票面額折付之畸零股款將做為
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六.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內容未來如需
修訂時,於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七.新股票印製說明: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
辦理換發作業。
八.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
(三)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
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
九.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十.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
理之,並將於新股上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2/09/20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2/09/26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
已發行普通股)::223,761,456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