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8/0218:17:39
發言人 王證彰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4-26864526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案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2/08/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令規定保留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法提撥發行總額之10%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總額之80%由原
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暫定原股東可認購
比例138股/每仟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
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由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東莞新旭廠。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資金
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
及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
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