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鴻(805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更正減資基準日事宜

發言時間 102/08/0218:46:34
發言人 莊鋒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72055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更正減資基準日事宜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2/08/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8/0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2/07/2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原決議減資基準日為102/07/26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業經民國102年7月23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2年7月26日為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
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暨減資基準日,茲依經濟部80.7.6商211361號函釋增資基準日與減
資基準日不得為同一日,為符合法令規定,謹依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變更減資基準日為民
國102年7月27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董事長出具之聲明書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