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投信違反投信投顧法 金管會罰102萬

▲▼街口投信。(圖/翻攝自街口投信)

▲街口投信。(圖/翻攝自街口投信)

中央社

金管會公告街口投信2大缺失,包括6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基金經理人,未依內規編製投資決定書,且事後補出投資決定書內容有不符實際等情事,金管會今天開罰街口投信新台幣1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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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證期局今天公告街口投信2大缺失,第一,街口投信投資管理處主管在代理總經理期間,於2021年7月至12月間還代理法遵主管暨防制洗錢專責主管職務,違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二,街口6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基金的基金經理人,未依所訂內規編製投資決定書,逕以電子郵件先行指示交易員執行交易,且事後補出投資決定書內容有不符實際的違失,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針對街口投信2大缺失,金管會合計處街口投信102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