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報稅免驚! 財政部授「3招補救」免受罰

▲忘記報稅。(圖/翻攝自財政部)

▲忘記報稅,財政部教3招補救。(圖/翻攝自財政部)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忘記報稅怎麼辦?報稅結束了,不管是害怕想起來,還是真的忘記了,財政部表示,只要在未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並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並提醒逾期申報的民眾儘速主動辦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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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報綜所稅三步驟如下:

第一,請向戶籍地國稅局辦理人工申報,僅限申請本人資料,非申報戶全員資料。

第二,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現金繳納。

第三,「申報書」併同「繳款書證明聯」及「相關證明文件」送(寄)至戶籍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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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便前往,財政部表示,可就近任一國稅局查調所得後,再將相關文件郵寄至戶籍地國稅局,自原繳納期限屆滿(112/5/31)之次日起至補繳日止,依112/1/1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475%,按日加計利息。

根據財政部補充,民眾逾期繳納稅款最高加徵滯納金10%,未逾3日不加計滯納金,自行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可免處罰,但要是被國稅局抓到,民眾補繳稅款外,將被處以所漏稅額3倍以下罰鍰;而滯納息則是超過繳費日第31日起,應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各年度1月1日公布的「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加計滯納息。

財政部也提醒,前往國稅局必帶的文件,本人親辦就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代辦就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須切結與正本相符)+印章+委任書,以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如有新增扣除額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有退稅,需提供金融機構帳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