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豐基金違法吸金! 我國破萬人、13家上市櫃踩雷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澳豐海外基金違法吸金 台灣13家上市櫃踩雷。(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握有1000億元規模的澳豐金融集團5月底宣告倒閉,引爆台灣史上最大金融詐騙案,有報導指出,國內購買澳豐集團內金融產品1.3萬名投資人求助無門,我國金融三業有無踩到雷各界關注,金管會今(1)日表示,我國金融三業沒有踩雷,但有13家上市櫃公司投資,將查核投資決策是否違反內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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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經金管會核准卻在國內銷售境外基金,依法應負刑事責任,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非經金管會核准或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不得在國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違反前揭規定者,應負同法第107條及第110條之刑事責任,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非經金管會核准或未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卻在國內銷售之境外基金,倘有事證,均移請法務部調查局進一步偵辦,有關澳豐基金案,經查,澳豐基金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兆富公司卻非法販賣該等基金,金管會在接獲民眾陳情後,自2015年起,已多次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在案。

檢調查,台北地檢署於2020年10月28日以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將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等7人提起公訴。上開提起公訴之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於112年5月12日一審判決共同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2款之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各處4個月至2年3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50萬至500萬元不等。

有媒體追問,雖然移送檢調,但那間有問題的公司還在運作,有無具體作為,否則將會有越來越多受害者?對此,金管會證期局官員表示,司法程序進行中,由於兆富公司是經濟部登記的投資顧問公司,經濟部可用公司法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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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金融詐騙事件,金管會強調,已與檢警調等相關司法機關均已建立密切連繫及合作管道以利深化合作,並督導相關公會、業者及周邊單位持續強化投資詐騙等違法案件之情資蒐集,以協助警政署或司法單位辦理相關案件。

金管會強調,自2021年至2023年間,已持續發布新聞稿,提醒投資理財應洽詢合法業者辦理,以免落入詐騙陷阱,金管會再次呼籲國人投資境外基金,應透過合法的銷售機構,以及確認投資標的的合法性。金管會及相關公會已設置專區,可供投資人查詢合法業者名單等資訊,並於2021年12月15日設立反詐騙諮詢專線(2737-3434),提供合法業者查詢服務,民眾如發現有非法業者於國內銷售金融商品或辦理金融特許業務,亦得檢具具體事證,向金管會或司法檢調機關檢舉或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