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差的肥貓條款 陽明員工領逾48個月、董總24個月打死

▲左起鄭貞茂與杜書勤。(圖/記者張佩芬攝)

▲陽明董事長鄭貞茂(左)與總經理杜書勤(右)領的薪資加年終與紅利,僅及員工半數。(圖/記者張佩芬攝)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陽明海運員工本月5日發薪日將領到員工紅利約23到25個月,總計13個月年薪加12個月績效獎金,再加員工紅利,共領48-50個月,但是董事長與總經理受行政院肥貓條款約束,薪水加獎金最多24個月,僅及員工半數,而這個過時又不合情理的肥貓條款,交通部次長祁文中原要報請行政院適度修正,因為部長王國材一句「領得夠多了」,硬是讓陽明董總吞下冤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陽明的員工紅利(員工酬勞)發放比例在貨櫃三雄當中名列第一,是稅前獲利的1%,共23.36億元,與長榮(2603)僅撥0.5%,萬海(2615)僅撥0.6%,陽明員工在分紅這一部分是貨櫃三雄冠軍。

陽明海運董事長鄭貞茂是行政院指派,接掌陽明僅兩年多,屬於短期任務,沒領到高額年終還不算太冤,但是總經理杜書勤卻是在陽明工作31年的內升員工,原本因為夠優秀材被行政院選任為總經理,未料卻成了最大的懲罰,陽明這兩年大賺,杜書勤比一般員工合計少領43-47個月,如果以總經理月薪30萬元計,估計少拿1290萬元以上。

行政院公股管理督導小組在2010年3月因台灣金聯董事長陳松柱爆出自肥案,決議規範民營化公股事業的官員董事長總經理的薪資,不得超過同規模的公營事業董總座的薪資,且獎金收入也不得超過薪資,也就是總薪資最多24個月。

業界指出,當初訂這個條款是防範官股事業高階自肥,但是變成領得比陽明1500多名員工少就是扭曲不合理了,杜書勤受陳年不合情理的肥貓條款約束,而常將「正義」掛在嘴邊的執政黨高層,卻沒有人一個人為杜書勤伸張正義,讓海運高階感慨杜書勤只能將陽明總經理當作是榮譽職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被認為最幸運的是2021年3月應鄭貞茂邀請擔任陽明稽核長的王儷娟,她自金管會檢查局局長退休後轉到陽明,遇到陽明最鼎盛的時期,也領到陽明有史以來最高的年終與紅利。至於陽明退休員工爭取的按服務月份發給紅利一事,陽明高階表示會與退休員工協商合理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