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公司派向法院提假處分 禁止9名新董事行使職權

▲泰山股臨會。(圖/記者廖婕妤攝)

▲泰山股臨會場面混亂。(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泰山(1218)5月3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大股東景勛公司會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聲請,主張市場派股東龍邦(2514)未遵守法定併購程序,造成選舉無效,應該禁止當選的董監事行使職務,泰山也強調,「公司的經營權誰屬,持續爭議,待法院判決後,才能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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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表示,龍邦取得泰山股份均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景勛公司主張5月31日股東會有大量無表決權股份參與表決,該次選舉無效,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向法院提出禁止劉偉龍、韓泰生、劉煌基、楊文慶、陳諾樺、王添勝、蕭勝賢、黃慧萍、陳威宇等9人行使董事及獨董職權。

泰山此次股臨會由市場派龍邦等7人召集,5月31日開會時,多名股東對於股東會的召集程序及企業併購法的併購程序當場提出質疑,會議主席對於程序爭議皆未正面處理,強勢進行投票,市場派龍邦逕自宣稱獲得過半數董事席次。

泰山指出,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企業因併購公開發行公司而取得10%股權後,應立即向主管機關申報,否則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泰山表示,龍邦爭奪泰山經營權時,從未向主管機關申報要併購,併購程序顯然違法,引起多名股東質疑。景勛對於龍邦暗中爭奪經營權的做法,向法院主張投票過程中,有大量無表決權股份參與表決,造成選舉無效,當選董事不得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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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提到,龍邦不僅在選舉前就對泰山主管「文攻武嚇」,讓泰山主管即使在休假日也備感壓力;5月31日選舉後,甚至有相關號稱當選數名的「董事」,意圖指揮泰山員工聽命,對公司正常運作影響甚鉅。泰山特此聲明,公司現行之業務、財務、行政等核決,均維持現行體制,提醒各位同仁均應遵守配合,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