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含氚廢水4年後對台影響最大 原能會:濃度遠低於最小可測量值

▲▼日本最高法院判定政府對福島核事故無賠償責任。(圖/路透)

▲日本福島核電廠。(圖/路透)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2011年日本大地震,福島核電廠輻射洩漏,2021年日本政府決定將含氚廢水排入海洋,原能會經過多次取樣作業分析後,預計含氚廢水最快在排放後1-2年會到達臺灣海域,最大濃度影響為排放後4年,但濃度都小於最小可測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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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分析,依日本政府訂定的基本政策方針,以氚排放量每年22兆貝克進行評估設定,模擬含氚廢水以約每公升118貝克的濃度排放後隨時間的分布與氚濃度的變化。

分析結果顯示,日本福島排出的含氚廢水,大部分會隨北太平洋洋流向東往東太平洋及美國移動,在西經130-150度,北緯20-40度之間有濃度累積的情況,其濃度可達每公升10-4貝克。

原能會指出,小部分會隨中尺度渦流向南抵達臺灣,「最快在排放後1-2年會到達臺灣海域,最大濃度影響為排放後4年,但到達臺灣海域的氚濃度均小於最小可測量值。」

原能會進一步說明,影響臺灣周圍海域最快時間為排放後約400至700天,此時含氚廢水濃度與日本外海排放時相較,稀釋達10-9倍,以排放時氚濃度為每公升118貝克計算,則到達臺灣海域的氚濃度達每公升10-7貝克,遠低於目前我國海水監測的最小可測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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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說,影響臺灣周圍海域最大濃度為排放後4年(約1300至1500天),此時含氚廢水濃度與日本外海排放時相較,稀釋達10-8倍,以排放時氚濃度為每公升118貝克計算,則到達臺灣海域的氚濃度達每公升10-6貝克,遠低於目前我國海水監測的最小可測量值。

原能會強調,臺灣海域氚的背景濃度約為每公升0.5貝克,相較之下,日本含氚廢水排放造成的濃度變化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