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領15.6萬! 勞動部發錢、成功就業給獎勵金

▲千元鈔、鈔票(圖/記者張一中攝)

▲勞動部補助就業。(圖/資料照)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受疫情衝擊造成疫後缺工產業補實人力,自今年5月1日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實施至2024年6月30日,配合訂定「專案缺工就業獎勵試辦實施要點」提供經推介就業勞工就業獎勵,及「專案缺工職業訓練試辦計畫」提供參訓勞工參訓獎勵金,今(15)日發布施行,並追溯自5月1日生效,最高可拿到15.6萬元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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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署表示,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缺工的產業,經與產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會商確認納入專案職缺範圍及合理薪資條件後,由該主管機關彙蒐專案職缺,送由發展署辦理專案媒合,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專案職缺就業,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申請就業獎勵津貼;另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發給結訓學員參訓獎勵。

發展署說明,經推介受僱專案職缺,一般身分失業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每月6000元,最長可領12個月,最高可拿7.2萬元;工作地點經目的事業主管認列位處偏遠特定地區,獎勵金每月可領9000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最高可拿10.8萬元。

另針對高齡者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所定各款對象,如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失業勞工,全時工作每月給予1萬元,最長12個月、最高12萬元,偏遠特定地區給予1.3萬元,最長12個月,最多15.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每月給予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6500元。

此外,失業者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專班,結訓後發給參訓獎勵金每人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則為8000元;另為協助用人單位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以培訓所需人力,補助用人單位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以1.2萬元為上限,偏遠特定地區為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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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署指出,首波專案職缺針對疫後觀光旅宿消費需求回升,造成房務清潔人員缺工,發展署與交通部觀光局已於5月2日完成會商,聚焦在旅宿業房務清潔人員專案職缺媒合,相關業者如有房務清潔人員人力短缺,可向觀光局或觀光局所指定的公協會提出職缺需求,也可上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或至各地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錄求才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