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夜班月薪7萬「會趁年輕多賺?」 一票見細節都搖頭:划不來

▲▼ 千鈔,鈔票,存款(圖/記者劉維榛攝)

▲原PO猶豫要選哪個工作。(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下同)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每個人對工作的考量不同,有些人較注重薪資高低,也有人比較在意工時長短、工作天數。近日有網友發文拋問,如果大夜班的薪水可達70K,大家會去做嗎?還是寧可做正常班,領30K的薪水?貼文一出,隨即引發討論。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3公社」上發文表示,他近期看到一份大夜班的工作,工時長且風險高,一個禮拜只能休一天、工時平均16小時,不過薪水可達7萬元以上。

對此,原PO便拋問,「(大家)會想去做嗎?會趁年輕時多賺,然後把錢存下來?」緊接著他又問,還是大家會寧願做正常班,見紅就休、領3萬元的薪水?

貼文曝光後,底下一票網友搖頭直呼,「時間2倍,薪水才2、3倍又有風險,一星期又少休1天,這樣划不來」、「如果你工作時間比正常班多一倍多,又是大夜班,一個月才7萬真的少」、「到底是身體重要還是錢」、「年輕拚個幾年,再回歸正常班,沒有積蓄是很恐怖的,不過這薪資算起來真不划算」、「這個工時換算薪資,也太血汗了」。

另也有網友回應,「有體力當然遠高薪」、「看工作內容吧,不累的話,我覺得可以」、「你可以先短暫做個幾個月,存一點錢」、「正常班再兼差假日班,不同性質工作也輕鬆、自由、快樂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其中還有網友直指,「違反勞基法沒保障的工作,壓根不會想去賣命」。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若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據同法第32條,延長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