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入靜止戶 下月起銀行須先告知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為促進銀行業與客戶間的良好信賴關係,方便消費者帳戶使用管理,金管會8日宣布,9月起,銀行在將帳戶轉入靜止戶前,必須先通知存款人,且轉入靜止戶後,銀行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

金管會指出,所有設有靜止戶的銀行業,應善盡管理人責任,以加強保障存款人權益,自9月起, 設有靜止戶的銀行業,在轉入靜止戶前,必須先通知存款人, 且存款轉入靜止戶者,銀行業者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銀行應切實依金管會規定,應於契約以加大、加粗或特殊明顯字體載明轉入靜止戶的金額及條件外,有關轉入靜止戶前的通知及方式、轉入靜止戶後的易限制、 重新啟用與結清程序等相關權利義務,應於存款開戶契約中明定,以維雙方權益。

至於相關新開戶存款契約的調整,金管會表示,銀行業者並應於今年底前儘速完成。

金管會表示,為鼓勵並協助已轉列靜止戶的存款人或繼承人對該帳戶管理,已請銀行公會儘速研議靜止戶簡便結清及重新啟用手續,並檢討修正有關靜止戶恢復往來的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