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現行囤房稅持有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1.5%至3.6%.但外傳行政院明(5)日將宣布「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改「全國歸戶」,稅率也會提高,最高達4.8%,預計明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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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為被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被稱之為「囤房稅」。
因現行房屋稅並未採全國歸戶,若台北市持有3戶、新北市也有3戶者均適用自住稅率,可規避「囤房稅」,不過,明天行政院如果改採全國歸戶,不同縣市都持有囤房者,只要超過3戶就會被課到囤房稅。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本方案重點並非最高稅率從3.6%變成4.8%,而是財政部採全國歸戶,讓以後不再發生藉由縣市稅率不同達到節稅目的之作法,影響除了多戶持有者,也包括手上有長期庫存的建商,且新屋影響比舊屋明顯。
至於是否會影響房價,徐佳馨指出,除了看購屋人財力外,也會看大環境狀況,如果房市沒有大幅修正,不大容易發生屋主拋售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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