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8/0911:58:34
發言人 陳進發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455777-264
主旨 : 本公司資金貸與催收情形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2/08/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8/09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
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
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