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族注意!央行第2戶7成限貸令 排除先買後賣

▲台北市房地產,房產配圖。(圖/記者林敬旻攝)

▲第2戶限貸令引爆換屋族不滿,央行今日公布解方。(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換屋族安了!中央銀行祭出自然人在六都及新竹縣市第2戶7成限貸令,遭指打到先買後賣的換屋族,央行今(10)日公布新規,有換屋需求者、6月16日起申辦第2戶房貸者,可透過簽訂切結書,擔保1年內移轉第1戶房產並清償第1戶房貸,即可不受第二戶限貸7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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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指出,該行於112年6月16日新增規範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成數上限7成,政策制定時已考量換屋者權益;惟實施以來,仍有部分先買後賣之換屋族,反映對其造成換屋資金壓力。為達成本行本次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實際換屋者之資金需求,本行經與多家主要銀行研商,提供下列協處措施:

協處措施適用對象為自然人名下已有1戶房貸,主張其因有實際換屋需求,擬申辦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者;另外,自112年6月16日起申辦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至於協處措施內容,央行表示,上述協處措施適用對象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者,得不受本行規定貸款成數上限7成之限制:

第一,借款人應於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第1戶房貸擔保品出售及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清償債務並塗銷第1戶房貸之抵押權,以及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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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之不利違約效果,包括:立即收回貸款成數差額;追溯自撥款日起,按貸款餘額計收罰息;加收以轉貸等方式規避切結事項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