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勞解凍 已獲招募許可函的雇主不必換發文件

▲勞委會9日下午正式公告菲勞解凍。(圖/記者林潔玲攝)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針對我國對菲律賓的制裁取消後,勞委會9日下午正式公告,即日起重新開放引進菲籍勞工,若在5月15日~8月8日內已取得招募許可函的雇主,若文件有「不得持本函自菲律賓引進勞工」字樣等文件,亦可持以申請引進菲籍勞工,不受加註文字影響,也不必再申請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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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表示,自本年5月15日起對於雇主送件引進菲籍勞工之初次招募許可、重新招募許可、入國引進許可及遞補許可引進等4類案件,予以管制申請,同時據統計,於管制期間申請引進菲勞案件約690件,申請人數計3,494人。

解除凍結菲籍勞工申請案後,雇主即可依規定招募所需之菲籍勞工,至於管制期間,雇主已取得勞委會所核發之初次招募許可函、重新招募許可函、入國引進許可函及遞補許可函,並加註有「不得持本函自菲律賓引進勞工」字樣等文件,亦得持以申請引進菲籍勞工,不受加註文字影響,亦不必再申請換發。

目前在台菲勞主要有8萬多人,其中產業部分占6萬,社服部分占2萬。以產業來說,科技產業以5大類為主,占菲勞人數的75%。其中電子零組件最多,達2萬7千人、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6,600人、金屬製品業有6,500人、機械製品有4,388人、紡織3,5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