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中興電工(1513)涉雲豹八輪甲車弊案,董事長江義福18日被台中高分院判5年10月有期徒刑,犯罪所得20億元新台幣沒收。對此,中興電工18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將認列損失,「在手訂單仍高達340億元,故下半年公司利潤仍成長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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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電工表示,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均尚未收到判決書,故無從得知報載情況,特此澄清。另外,本案證據薄弱,二審判決無視對江義福有利之諸多事證,認事用法有重大違誤,違反證據裁判主義及無罪推定原則,當事人蒙受無比冤抑,江義福對此深表遺憾痛心。
針對詐欺部分,協力廠商都一再陳述江義福不知悉彼有使用大陸料件情形,而且中興電工承製的甲車動力底盤系統高達 1417 項料件,協力廠商僅使 用 2 項大陸鑄胚料件分別祗佔總金額(1499 萬)的 0.67%,0.55%(18 萬多),而且不影響中興電工成本,使用大陸料件對中興電工有百害無一利,江義福顯然沒有詐欺動機及犯意。
中興電工說,證交法部分,經二審法院詳細調查,已經確認圖紙差漏存在的事實,中興電工於投標前將增加的費用列入投標金額估算,得標後並列入成本,確有支付的事實及必要,且經法院傳喚所有證人,都說該款項是由協力廠商取得,沒有一絲一毫流入江義福私人口袋,江義福沒有背信及不法所有的意圖。
針對法院判決沒入之20億9916萬元,中興電工表示,將於今年112年Q2財報認列損失,在認列損失後,本公司上半年獲利將約為損平,但因業務仍正常且接單順暢,在手訂單仍高達340億元,故下半年公司利潤仍成長可期。且為忠實反映公司獲利狀況及回饋股東應得股息,預計分配公司帳上21.9億元溢價資本公積之部分以維持原2023年預算應發之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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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電工強調,經此事件對財務、業務並無影響,一切正常運作,公司願景擘劃清晰,公司將依循執行壯大,本案對投資大眾暨所有利害關係人,所造成的影響,公司深表歉意,在此僅能以戮力公司經營,加速成長獲利為回饋,願所有夥伴支持,一起見證中興公司再創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