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電糖水四大國營事業年終拍板 共領4.4個月

▲經濟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經濟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經濟部今(21)日宣布,行政院已核定國營事業111年工作考成等第,經濟部所屬四家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台水均為甲等,依規定可核發總額2個月的考核獎金,加上績效獎金已於4月間由經濟部核定均為2.4個月,合計可以領4.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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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指出,111年虧損的台電及中油公司,主要係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吸收國際燃料價格大漲的成本,分別高達2,675億元及2,997億元,經專家學者組成的「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審議上述原因無關公司實際經營績效,不應影響2家公司工作考成相關財務指標之評分。

至於台電公司111年度雖曾發生303停電事件,經濟部已在該公司「提高供電可靠度」、「發電機組可用率」、「電力供應穩定策略」以及「顧客滿意度」等指標加重扣分。然台電公司全年配合政府推動多項重大績效,包括動員近500人參與「屏鵝公路纜線141公里地下化」,僅半年即完成屏鵝公路全線地下纜線改接之艱鉅任務,又積極發展綠色再生能源,111年度再生能源發電量提高至63.2億度,以及台南鹽田光電儲能系統、路園配電變電所儲能系統提前加入系統等,經綜合考量仍給予台電公司甲等之獎勵。

經濟部指出,國營事業年度工作考成列甲等,全公司依規定可核發總額2個月之考核獎金,惟個別員工按所屬單位、個人表現不同,最終領到獎金也不同;考績不好的員工可能完全沒有獎金,而25%之員工會因個人考績乙等,領到的考核獎金會在1.5個月以下;至於與停電等重大事件有關人員及主管的獎金,也會有不同程度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