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為鼓勵雇主擴大求才對象範圍,勞動部辦理「僱用獎助措施」,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失業勞工,以全時工作僱用,每僱用1人,就發給雇主每人每月1.3萬元或1.5萬元;若以部分工時僱用,也會發給雇主每小時70元或80元的僱用獎助,最長發給12個月,最多可領取18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與技術,但可能會因體能或身體與家庭照顧等因素,影響雇主僱用意願或勞工選擇從事部分工時的工作型態,以致於就業機會減少,所以發展署運用雇主僱用獎助措施,鼓勵雇主接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搭配採行職務再設計、工作環境調整或提供彈性工時的工作選項等措施,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順利就業,雇主也可以藉此擴展徵才範圍補足人力,還可以領獎助,支持(中)高齡勞工就業。
發展署指出,我國勞動市場面臨高齡化衝擊,除了運用僱用獎助措施,鼓勵雇主提高僱用(中)高齡失業者意願外,也因疫情造成部分產業人力缺口,為了協助缺工產業補助人力,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目前已專案媒合的包括旅宿業房務(含清潔)人員、餐飲業內外場及廚務等服務人員、航空站地勤業地勤作業及航機清艙人員等職缺工作。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經推介受僱於專案職缺,每月可以申請就業獎勵津貼,最長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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