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再爆行員勾結詐騙!已通報重大偶發 7日內交報告

▲台北市房地產,房產配圖。(圖/記者林敬旻攝)

▲銀行再爆行員勾結詐騙,已通報重大偶發,7日內交報告。(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詐騙集團伸手銀行,近日又爆出行員勾結詐騙集團,桃檢大舉3家分行聲押1行員,金管會今(22)日直言「已跟行員舞弊態樣不同」,要金融機構將新形態行為態樣的偵測、管控更到位,另外,該銀行已通報重大偶發,7日內要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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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昨指揮警調單位,兵分多路前往該銀行雙和、北蘆洲、江翠3家分行及一名行員住處搜索並發動約談行動。檢方初步懷疑,該名行員參與詐欺罪等犯行,偵訊後依照《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名聲請羈押禁見,諭令5人交保候傳。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指出,該銀行有通報重大偶發,報告一個禮拜交,由於此案涉及刑事偵查不公開,無法做任何評論,但透過這樣的案件,我國金融機構有兩個議題要關注。第一,強化洗錢防制的風險效能;過去銀行行員如有涉及勾結詐騙集團,金管會都懲處了,現在要關注的是,要如何強化銀行洗錢防制的風險效能,包含像是約定帳戶的管控,會請公會就通案管理進行強化。

第二,金融機構行員行為規管的問題,過去一再強調,誠信文化建構的重要性,官員坦言,這種行員行為規管的有效性,「已跟行員舞弊態樣不同」,會持續要求機構將行員新形態行為態樣的偵測、管控更到位。

官員重申,事前有效的抑制很重要,金融機構誠信文化形塑牽涉到民眾的信賴感,請治理階層要注意行員行為規管的重要性,建議可生活考核、吹哨者的功能發揮;至於案關銀行,會針對內控失靈點再作處分,但案件還在偵查中,現在講還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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