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開罰114家公司! 中興大業巴士140萬最多

▲台北市政府大門。(圖/記者楊惠琪攝)

▲台北市政府大門。(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黃聖庭/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動局公布今年7月份違反《勞基法》裁罰結果,共有114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36萬元,其中遭罰最多的中興大業巴士股份有限公司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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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表示,7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中興大業巴士股份有限公司(140萬)、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32萬)、威合股份有限公司(16萬)、創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萬)、大勝體育事業有限公司(14萬)。

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32家(28.07%);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23家(20.18%);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22家(19.30%);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22家(19.30%);未依法給付工資,計14家(12.28%)。

勞動局強調,雇主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

勞動局長高寶華說,中興大業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讓輪班勞工更換班次未達11小時之休息時間,並使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至少30分鐘之休息,該公司5年來已多次違法,呼籲公司應注意輪班勞工更換班次之間隔時間及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以維護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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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寶華局長呼籲,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