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提離職被拒!妹子改用「1方式」成功了 律師認證:效力更大 

▲▼上班,工作,OL。(圖/資料照)
 

▲原PO當面提離職被拒絕。(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用LINE傳訊息相當方便,但離職可以透過通訊軟體嗎?一名女網友發文表示,因為她之前提離職被拒絕,所以就想用LINE再提一次,如果訊息傳出去了,隔天就可以不用上班了嗎?貼文曝光後,吸引不少熱心網友分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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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網友在Dcard上,以「用LINE提離職」為標題發文,提到她之前曾當面向主管提離職,然而對方卻以人力不足為由拒絕她,要她繼續待在公司。不過原PO離職的心意已決,所以她決定用LINE再提一次,等到她傳出訊息,隔天是否就不用上班了呢?她目前工作未滿3個月,用LINE提離職有算數嗎?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我上份工作就是用LINE提的」、「提離職壓日期是告知他,不用徵得他的同意,尤其在你有提前說的情況下,缺人也是他們自己要面對的問題」、「你當面講給主管,然後主管聽到這句話了,你就善盡告知義務了喔!以防萬一還是留文字訊息比較保險,LINE聊天紀錄都是算數的」、「離職不需要徵求主管同意,你只要有明確說出我幾號以後離職,這樣就可以了(要滿足離職預告期喔!)不拘泥到底是用說的還是LINE、mail,但大家都是建議用文字,避免糾紛」。

▲過來人熱心分享經驗。(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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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建議,「建議用mail,因為像我公司就不承認LINE是官方訊息」、「建議mail或紙本比較正式,壓個時間給主管知道,流程走好走滿,難保不會離職後找事弄你」。後來原PO也在留言處透露,主管雖未讀取訊息,但她有同步寄信給人資,現在已經成功離職了。

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超過3年者,勞工滿3年即可終止契約,但應在30天前預告雇主。如果是不定期契約,勞工若欲終止契約,工作3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者,要在10天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但未滿3年者,要在20天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要在30天前預告。

本站曾報導「與老闆不合鬧口角 LINE提離職算數嗎?」律師陳業鑫指出,用LINE提離職是算數的,且甚至比當面提出還要更有效力,因為這也算是「白紙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