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天! 勞動部發錢「1條件」可領5.76萬元

▲新台幣,千鈔。(圖/記者廖婕妤攝)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今最後一天受理。(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最後一天!勞動部辦理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時間今(13)日截止,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0%,以2名讀私校子女計,可領到5.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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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13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就可申請。

若10/13已就業,但在前1年經核付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這段期間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也可提出申請。

此外,申請人及配偶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

至於補助金額,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人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人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每人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每人2萬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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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對於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無法獨力負擔家計者,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0%。

以同時有2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人可獲2.4萬元外,每人另加給20%,也就是4800元補助,等於1人為2.8萬元,2人合計為5.76萬元。

勞動部也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零元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