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喊2030核電佔比逾1成 經濟部:恐要建核五、核六

▲核二廠1號機今日停機。(圖/台電提供)

▲核電佔比成為政治攻防議題。(圖/台電提供)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建仁日前說核電是綠電,經濟部長王美花則說台灣目前的綠電不包括核電,兩套說詞引起在野黨批評,對此,經濟部再次澄清,陳建仁回答脈絡是在討論歐盟將核電定義為綠電;王美花也說明,歐盟是將核電列為永續分類,作為綠色融資的種類,RE100再生能源倡議不屬於綠電,兩者不同標準,沒有說漏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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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表示,推廣再生能源,並以天然氣作為橋接能源的方向,已成為朝野減碳的共識,呼籲在野黨以支持基隆協和電廠轉為燃氣,作為走向減碳的第一步。

經濟部提醒,在野黨在能源政策上,分別提出支持核電,並要在2030年達到核電佔比10%或12%一事,以2030年總用電量估計,占比10%約為340億度電;再加上核一、核二已停機除役,核四充滿工程不可逆的問題,要達到340億度電恐要興建核五、核六等新機組,屆時核電廠選址、核廢料處置,應就各縣市條件來做詳細評估,在野黨若做此主張,也應提出場址建議。

經濟部指出,以目前國際上新建核電廠的經驗,過去經驗大約需花費10年,車諾比與福島核災過後,由於國際上對於核電廠安全要求加嚴、各地民眾反核意識增加,後續的核電廠興建工程,也不乏興建時間長達20年的案例,甚至以台灣興建核四廠為例,1999年動工,花費20餘年也無法完成。

經濟部再次說明,歐盟將核電列入綠色融資的「永續分類標準」,仍有前提條件,例如須設置核廢料管理及核除役基金、須於2050年前找到高階核廢最終處置設施、須避免出口至第三國處置放射性廢棄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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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樣面對核廢料處理的高難度挑戰,不僅尚未觸及最終處置場址,連中期存放的乾式貯存機制,都遇到包括新北市府在內的地方政府多年反對,也凸顯核廢料處理在世界各地,都是高度爭議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