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幼兒特別扣除額年齡放寬至6歲! 立法院初審完成

▲綜所稅申報資料照。(圖/記者鄭遠龍攝)

▲綜所稅申報資料照。(圖/記者鄭遠龍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放寬到6歲,扣除金額因版本繁多將交由黨團協商,惟是否能在本會期前通過仍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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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幼兒特別扣除額修法,立委提案修法共12案,但行政院沒有提出修法版本,也沒有表示反對;放寬適用年齡至6歲是各立委版本共識,但對於扣除額的加碼內容,則有不同看法。

有立委認為扣除額可維持12萬元,也有委員提案提高至15萬元、18萬、20萬元,甚至是24萬元不等,或是自第2名子女開始,扣除金額累進增加50%。

財政部認為,擴大幼兒扣除額適用年齡至6歲,讓學齡前幼兒均可適用,對家長而言,每名幼兒申報特別扣除額的次數也因此由6次增加為7次,可落實政府「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至於排富規定,財政部認為,一旦取消恐有擴大貧富差距疑慮;至於提高扣除金額,則尚須蒐集各方意見,審慎評估。

一名陳姓新手爸爸透露,這個政策可能對促進生育率有幫助,畢竟小孩6歲就上小學念書了,不強求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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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為共同營造友善生養環境,除幼兒扣除額減除的所得稅優惠外,政府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提供各項托育及補助,並就兒童不同年齡層不同需求,積極辦理各項友善教保環境、友善職場及相關非租稅支持措施,因此,整體有效減輕國人育兒負擔,落實照顧育兒家庭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