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支出列特別扣除額 財長莊翠雲:高所得、有殼族要排除

▲▼財政部長莊翠雲。(圖/記者李毓康攝)

▲財政部長莊翠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27)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審查,針對租屋者付房租可否列為所得稅特別扣除額,莊翠雲認為,若要進行稅法調整,必須要有排富條條款,高所得者、已有房者都要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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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立委林德福、賴士葆、吳秉叡、郭國文等人今都詢問相關稅制議題,莊翠雲表示,現行房租為列舉扣除額,因標準扣除額不斷提高,「把這部分吸收掉了」,改為「特別扣除額」讓房客可核實列報,尊重委員提案。

據財政部估算,若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同時將扣除金額提高至18萬元,並排除有殼族及增訂排富條款,預估受惠戶數46萬至102萬戶,稅收損失約32億至71億。

吳秉叡表示,對於多人共有的「祖屋」等,因為無法拿出來出租,應該考量排除,以免影響這些人的權益,莊翠雲允諾納入評估。

林德福另外詢問年底出口狀況,莊翠雲表示,10月出口之所以年減4.5%,主要是因為去年同期399億美元,基期甚高,而10月出口有389億美元,表現其實不差。她表示,11、12月受到電子新品、AI商機以及電子業的庫存轉好,轉正是樂觀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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