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過關 會計師:北市多屋族要多繳1.2萬

▲預售屋,帶看示意照 。(圖/記者陳筱惠攝)

▲預售屋帶看示意照 。(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立法院於12月19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囤房稅2.0),將自113年7月1日起上路。會計師初估,台北市持有5戶以上多屋族應納稅金由3.6萬元拉高至4.8萬元,等於要多繳1.2萬元稅金,不過會計師也觀察,建商對於新法雖有兩年緩衝,但手中餘屋去化勢必造成壓力,須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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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新制預計2024年7月上路、2025年開徵,影響戶數初估為445萬戶;若想將房屋改為「自住」以適用較低稅率,應於房屋稅開徵40天、即3月22日前遷入戶籍,向稽徵機關申報。

財政部估計,受影響納稅人中,包含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的310萬戶;新增稅收22.7億元至32.7億元。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說明舊制與新制的主要差別:

1.新制提高持有非自住用的住家房屋稅稅率,以及採用全國總歸戶方式計算持有戶數,以決定多屋族適用的稅率。修法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介於1.5%~3.6%之間,且以所有權人在各縣市房屋戶數決定適用稅率。修法後,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提高到2%~4.8%,且以所有權人在全國的房屋總戶數決定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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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制同時將自住房屋的稅率從1.2%降低為1%。另針對特定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例如繼承取得,可排除高稅率。

歐陽泓以台北市為例,假設個人持有5戶評定現值均為20萬的房屋,以往多屋族最高稅率為20萬 x 5戶 x 3.6%(3戶以上最高稅率)=36000。按照修法通過後,假設個人持有的房屋全國一共這5戶,則稅率將可能提高到最高20萬x5戶 x 4.8% (修法後最高稅率)= 48000。

歐陽泓觀察,本次修法目的主要是抑制囤房,提高多屋囤房族的持有成本,期望持有住宅用房地回歸自住需求,有助於房市健全。不過,由於目前房地產市場景氣並不熱絡,建商興建完成後餘屋銷售期拉長,雖然新法有兩年緩衝期,但若建商過了兩年仍有餘屋,對建商的持有成本將造成蠻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