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絲織(4420) 本公司對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發言時間 102/09/0416:08:27
發言人 李淑琴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電話  

主旨 : 本公司對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符合條款第38款
事實發生日102/09/04
說明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2/08/29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
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職 稱 姓 名   股份種類 持有股數 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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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長 李業振 普通股 [2,376,000] [700,000]
董 事 李宜銳 普通股 [1,500,000] [0]
董 事 周柏安 普通股 [1,496,490] [0]
獨立董事 許朝財 普通股 [0] [0]
獨立董事 楊能傑 普通股 [0] [0]
監 察 人 金鑑章 普通股 [800,000] [270,000]
監 察 人 張錫彬 普通股 [0] [0]
監 察 人 盛海天 普通股 [0] [0]

3.會議出席人員:
李業振董事長、李宜銳董事、周柏安董事、許朝財獨立董事、楊能傑獨立董事。

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
理由:
一、為避免觸犯相關法規規定之「表決權行使迴避」制度,持有本公司股份之
   董事李業振、董事李宜銳及董事周柏安不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二、經參酌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申報書副本及公開說明書,係依照主
   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式,其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之原則。另參
   酌獨立專家意見書及宇宸會計師事務所吳靜怡會計師之公開收購價格合理
   性複核意見,就本公司經營狀況、市價、本益比、股價淨值及本次公開收
   購價格等相關因素綜合考量下,獨立董事許朝財及獨立董事楊能傑無異議
   通過本次收購價格尚屬合理,建議本公司股東應可參與應賣。
三、惟仍請股東應詳閱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
   書,包括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股東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相關風險,自行決
   定是否參與應賣。

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
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無。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
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
https://www.gfortune.com.tw/(受委任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
https://mops.twse.com.tw/index.htm(公開資訊觀測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