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銀再攻智冠股權交換案 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 網銀ESG            。(圖/網銀國際提供)

▲ 網銀國際。(圖/網銀國際提供)

記者蕭文康/台北報導

網銀國際今針對智冠(5478)股權交換一案,再度發表聲明指出,因股權交換價格定價標準有所偏差,有將榮剛(5009)價格高估51%以及其他違法疑慮,為確保智冠股東權益不受損害,已於今日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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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銀表示,《智冠公司公開說明書第156、157頁》中,智冠的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就智冠的合理價格,對EV/Sales、EV/EBITDA、P/B及P/E等四個項目均列入,加總均分之後計算出每股129.71元的合理價值。

網銀指出,《智冠公司公開說明書,第159、160頁》榮剛的部分,如以相同標準計算出的合理價值為41.37元,卻刻意的忽略了EV/EBITDA、P/B兩個權值較低的項目,只拿兩個權值較高的EV/Sales、P/E,來均分計算出62.48元,將榮剛價值高估了51%。

網銀強調,智冠董事會為了個人私權,不惜將全體股東權益擺一旁,讓價格合理性有爭議的案件強行通過,並沒有善盡善良管理人職責。

網銀今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遞出定暫時狀態處分暨緊急處置聲請狀,由於1月31日為股份交換基準日,為確保股東權益,請求法院儘速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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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是聲請人為了防止發生重大的損害、避免有急迫的危險或是其他相類似的情況,聲請法院於判決確定前,就爭執的法律關係,裁定一個暫時性處分的程序,也就是希望透過法院下裁定,而將正在爭執中的法律關係,要求在判決出來以前,先暫時地維持不變或先暫時地給予實現,以避免該爭執的法律關係在判決前所發生的急迫危險無法予以救濟,或是因此而產生重大損害!